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4)。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07)。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8)。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有8,830万元未归还。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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