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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30,0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3%。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631,405,741股减少至5,601,405,741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4.自2022年7月7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以来,因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先后于2023年、2024年归属并过户至股东个人证券账户,及因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被动增加,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增加1.0953个百分点。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实施股份回购

  (1)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2021年9月9日,第三期回购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760,027股,占公司截至第三期回购完成日总股本的5.25%,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21元/股,回购均价为4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9,985,072.3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注销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032,019股)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已回购股份仍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述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7月5日完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3年2月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第三期回购股份中77,163,880股过户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截至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第三期回购股份剩余17,564,128股。

  (2)第四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期回购”),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截至2023年12月29日,第四期回购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29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897,967股,占公司截至第四期回购完成日总股本的1.63%,最高成交价为33.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81元/股,回购均价为32.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997,275.6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109,462,095 股。

  针对前述股份回购事项,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30,000,000股(其中17,564,128股系公司第三期回购的剩余全部股份,12,435,872股系公司第四期回购的部分股份),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前述股份注销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30,000,000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从5,631,405,741股减少至5,601,405,741股,注册资本从5,631,405,741元减少至5,601,405,741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从5,631,405,741股减少至5,601,405,741股,注册资本从5,631,405,741元减少至5,601,405,741元。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中本次注销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数量,均系第四期已回购的股份。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以来,因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先后于2023年、2024年归属并过户至股东个人证券账户,及因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被动增加,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增加1.0953个百分点。相关情况如下:

  

  注1: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先后于2023年、2024年归属并过户至股东个人证券账户致持有股份增加,增持股份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公司总股份的0.9999%。

  注2:公司2024年10月17日注销部分回购股份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注3: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董明珠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按此规定不得当年出售的非限售流通股。

  六、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合规措施第三年度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提升公司合规管控水平,公司结合国内外对产品、服务等的合规要求以及进一步优化合规工作计划,聘请外部专家出具《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合规措施第三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第三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以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已审核《第三年度报告》,并授权董事张伟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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