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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6日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11月6日上午9:15—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11月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办理登记,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00—11:30、14:00—16:30)。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5日16:30之前送达。(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及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9:15—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1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方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谢映波先生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董事长方鸿先生的提议,拟聘任谢映波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陈明先生辞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补选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陈明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杨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杨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后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解浩然先生、杨军先生、方鸿先生,其中解浩然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易玄女士、杨军先生、解浩然先生,其中易玄女士为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方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谢映波先生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鸿先生和谢映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鸿先生和谢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方鸿先生提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映波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受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简历:

  谢映波先生:出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坪塘监狱金盾阀门厂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坪塘监狱狮峰水泥厂财务科科长、泰嘉科技财务部经理、泰嘉股份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长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

  谢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通过深交所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陈明先生自2018年10月3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六年,其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陈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陈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明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明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明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鉴于陈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补选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情况说明

  鉴于陈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杨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杨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后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解浩然先生、杨军先生、方鸿先生,其中解浩然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易玄女士、杨军先生、解浩然先生,其中易玄女士为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曾任湖大海捷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湖南大学机械工程与运载工程学院制造系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实践责任教授。

  杨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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