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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达启富”)持有公司17,12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

  2、公司股东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盈智汇”)持有公司18,81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股份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66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3、公司股东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富智汇”)持有公司16,85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5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达启富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达盈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35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875%。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富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02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20,000股。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华富智汇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66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和华富智汇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凌志软件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凌志软件股份,也不由凌志软件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进行减持的,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凌志软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凌志软件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上年末本企业所持凌志软件股份数量的20%;

  (3)本企业的减持行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凌志软件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企业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承诺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6)本企业承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需承诺不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7)本企业承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且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的,本企业及受让方将承诺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分别按照上述第5项承诺的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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