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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池铖庭先生和倪婕女士,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内容变动,池铖庭先生无法继续履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决定委派孙志超先生接替池铖庭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倪婕女士和孙志超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泰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池铖庭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孙志超先生简历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保荐代表人孙志超先生简历

  孙志超,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参与执行了众辰科技(603275)IPO项目、恒瑞磁电(873941)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尽职调查工作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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