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总经理(总裁)辞职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杨冬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冬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杨冬云先生的上述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为了补充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组织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冬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2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杨冬云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杨冬云先生在担任董事、总经理(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冬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拟聘任的蒋建琪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事先审核后,认为蒋建琪先生具备履行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蒋建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蒋建琪先生简历
蒋建琪先生,1964年12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1999年12月创立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3月创立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8月创立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协第七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196,23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与公司董事陆家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股东蒋建斌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控股关系,与公司董事蒋晓莹女士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建琪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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