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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会计司2024年3月颁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应用指南2024》,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日期

  财政部会计司2024年3月颁布了《应用指南202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至10月31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j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的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志远先生,董事、总经理李辉女士,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霞玲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万金梅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参与互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周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至10月31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j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金霞

  联系电话:0898-66811301-302

  电子邮箱:info@j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增强股东分红回报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远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的提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提议情况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实施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远先生提议:在符合《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李志远先生承诺将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积极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收到上述提议后,公司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拟定成具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自2023年12月22日起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对可比会计期间2023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计算列报,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冻结系在询价转让过程中,为保证询价转让顺利进行而申请冻结的,2024年10月10日已取消冻结,并完成询价转让。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6,810.34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内销外销划分情况如下:内销业务实现收入340,232.21万元,外销业务实现收入136,578.13万元。

  2、盈利情况: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78.95万元,同比增长21.17%,销售毛利率为24.21%,较上年同期提升2.2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公司优质订单比例增加,导致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递增;(2)持续加大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及受益于进项税额加计等因素。

  3、回购情况: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2.3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2)。

  2024年10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00,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回购最高价格46.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8.05元/股,回购均价37.6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798.8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金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秋桃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金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秋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金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秋桃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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