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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ucai Liu(刘修才)主持,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授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10月16日,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CIB”)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83,378,03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7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298,507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7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49,254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67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转融通股份情况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10,799股。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832,269.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8,483.7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11%、0.18%。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18.7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CIB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在进行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控股股东CIB。2024年10月16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目前在回购期间无增持计划,后续如有增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 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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