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8,238,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8,238,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0,00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55,5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5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分别为: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紫恒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盛泰集團企業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58,238,500股,将于2024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55,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560,000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555,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258,238,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7,321,500股。
(二)2022年12月1日,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324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70,118.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泰转债”,债券代码“111009”。并于2023年5月11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10月21日,累计有26,000元“盛泰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2,416股;本次转股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555,562,416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258,238,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7,323,916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公司股东盛泰集團企業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2、本公司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公司股东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2、本企业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紫恒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后,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8,238,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10月21日的股份数量。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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