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复洁环保
股票代码: 688335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63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延吉东路557号C座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复洁环保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或控制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家依法成立的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早期投资持有复洁环保的股权。基于自身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复洁环保的股权。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已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16,587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期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16,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01,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冯 骏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冯 骏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7,816,237股减少至7,401,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28%减少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系英硕投资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股东英硕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英硕投资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99%,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主要原因系股东自身经营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英硕投资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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