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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周娇女士、王宏杰女士、章瑾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娇:女,1979年3月出生,持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宏杰:女,1976年12月出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总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华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章瑾:女,1980年11月出生,持有厦门大学管理学学士和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名申劲锋先生、王小跃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劲锋:男,1976年9月出生,持有沈阳药科大学理学学士学位。曾任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后更名为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康复慢病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康复慢病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总经理,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小跃:女,1982年4月出生,持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陶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将继续在股东单位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完成补选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会主席选举及监事补选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商恩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白晓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邓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中,白晓松先生将继续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邓蓉女士将继续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长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补选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程杰先生、任辉先生、王延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程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任辉先生、王延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程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辉先生、王延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中,任辉先生将前往公司的关联单位任职,王延涛先生将前往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程杰先生、任辉先生、王延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裁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程杰先生、任辉先生、王延涛先生在上述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程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聘任孙金妮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1.董事长简历

  程杰:男,1979年3月出生,持有沈阳药科大学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99感冒灵产品经理、产品总监,OTC销售市场部总监,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专业品牌事业部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三九赛诺菲(深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程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总裁简历

  孙金妮:女,1983年9月出生,持有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信息部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孙金妮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5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涉及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事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逯华欣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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