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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4年5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技所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9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后续根据政策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需要修订、调整本项目的方案,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以及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战略规划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技所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9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郭忠武先生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同意公司后续可根据政策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需要修订、调整本项目的方案,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以及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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