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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就本次贷款为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费率不超1%/年。

  2、由于公司与中投保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中投保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令胜、张斌、洪铭君、汪亚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均投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9层

  3、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金茂广场2号楼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邓星斌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39XR

  7、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

  8、成立时间:1993年12月4日

  9、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等。

  10、业务概要:中投保是国内首家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业务主要为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联合资信、大公国际、东方金诚等评级机构给予中投保主体信用等级AAA。截至2024年6月,中投保获得主要合作银行授信额度合计1,236亿元。

  11、股权结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投保48.93%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12、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6月,中投保实现营业收入7.61亿元,利润总额2.83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投保总资产270.77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68亿元,在保余额862.62亿元。

  13、关联关系:神州高铁与中投保同受国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公司。

  14、中投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行授信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由工商银行牵头、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参与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不超过3.35%。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尚在有效期内。截至目前,公司在国投财务的贷款余额为4亿元,本次预计增加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亿贷款额度。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较大、期限较长,且融资成本较低,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中投保为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符合市场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授信额度:100,000万元

  4、担保费用:不超过实际贷款本金余额的1% /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工商银行牵头组成的银团发放的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中投保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平均水平确定,交易事项公允、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与上述关联方相互独立,开展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国投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除存贷款以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6.49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789.24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2024年初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财务公司支付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88.04万元,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的贷款利息为人民币1,407.1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中投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过程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5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及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分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斌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蒋鲲鹏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蒋鲲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1、 张斌,男,1978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私募股权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在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新、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张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蒋鲲鹏,男,1978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21年7月加入神州高铁,历任审计总监、审计高级总监,审计与合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

  蒋鲲鹏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5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斌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鲲鹏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中投保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关联董事孔令胜、张斌、洪铭君、汪亚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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