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发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聘人选的个人简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拟聘人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李发奕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人选提交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副总经理简历
李发奕: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参加工作,2009年至2019年期间历任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期部职员、建设一分公司项目一部经理、运营分公司副经理,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挂任马山县宏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4年9月任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发奕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的要求;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或者涉及有关行政程序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发奕先生未持有南宁百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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