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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讯机电”)的对外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为满足中讯机电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为全资子公司中讯机电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经资产评估机构预估,上述抵押物的价值约为1,000万元,尚待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以上房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38号1栋5层1号

  4、成立时间:1999年8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黄显烨

  6、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中讯机电100%的股权,中讯机电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讯机电资产总额4,652.72万元,负债总额2,491.53万元,资产负债率53.55%,净资产2,161.1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604.79万元,利润总额3.20万元,净利润-4.2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讯机电资产总额4,973.55万元,负债总额2,364.63万元,资产负债率47.54%,净资产万2,608.91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868.3万元,利润总额550.2万元,净利润435.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中讯机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中讯机电正在就融资方案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磋商,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中讯机电的融资进度及担保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讯机电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中讯机电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13.31倍,滚动市盈率为-146.32倍,市净率为1.39倍,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6.97倍,平均滚动市盈率7.33倍,平均市净率为0.65倍,股价严重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问询函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询问及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13.31倍,滚动市盈率为-146.32倍,市净率为1.39倍。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E48土木工程建筑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97倍,平均滚动市盈率7.33倍,平均市净率为0.65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且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而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3日分别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059、2024-060),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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