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归还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4日,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子公司沧州东鸿使用了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沧州东鸿对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