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1.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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