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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国怀伟、江鑫、许远怀,董事总经理李明,独立董事汤书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梅挽强、杨钟健,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德龙,财务负责人张立春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江文律师、梁翔蓝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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