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江天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景奉儒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批准《关于股份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及2024年度基本年薪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及2024年度基本年薪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四)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a)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b)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c)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五)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科目变动及主要业务分部经营情况分析

  1. 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煤炭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78.54亿元,比上年同期1,323.70亿元减少 145.16亿元,下降11.0%。其中: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605.03亿元,比上年同期722.01亿元减少116.98亿元,下降16.2%,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62元/吨,减少收入62.43亿元;销量同比减少826万吨,减少收入54.55亿元;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573.09亿元,比上年同期601.31亿元减少28.22亿元,下降4.7%,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32元/吨,减少收入32.45亿元;销量同比增加71万吨,增加收入4.23亿元。

  2024年1-9月,煤炭业务营业成本886.01亿元,比上年同期1,009.14亿元减少123.13亿元,下降12.2%。其中:买断贸易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下降62元/吨、销量同比减少826万吨使买断贸易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116.96亿元;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减少8.19元/吨、销量同比增加71万吨综合影响使自产商品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6.17亿元。

  2024年1-9月,煤炭业务实现毛利292.53亿元,比上年同期314.56亿元减少22.03亿元,下降7.0%。

  3. 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未发生。

  ★: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

  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4年1-9月1,294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900万吨,买断贸易煤394万吨),2023年1-9月1,354万吨。

  4.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其他成本中包括煤炭开采发生的有关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零星工程等支出,以及当期计提未用的安全费、维简费等。

  2024年1-9月,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86.60元/吨,同比减少8.19元/吨,下降2.8%。其中:公司根据效益完成情况有序发放薪酬,补充自有队伍以及生产一线队伍薪酬水平提高等使吨煤人工成本同比增加;2023年四季度获得的生产接续资源相应增加了产量储量法摊销基数等使吨煤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减少;承担铁路运输及港杂费用的自产商品煤销量占公司自产商品煤总销量的比重下降,使吨煤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同比减少;专项基金费用化使用同比增加,以及与生产相关的零星工程和辅助费用同比减少等使吨煤其他成本同比减少。

  5. 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6. 主要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报告期内,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454,7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185%。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11,207,9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41%;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40%。

  截至2024年9月30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