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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64.19万元,同比下降2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6.02万元,业绩持续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亿元,净资产较低,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64.19万元,同比下降2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6.02万元,业绩持续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亿元,净资产较低,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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