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林文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文龙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6日-2025年1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38万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3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林文龙先生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林文龙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林文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林文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上市后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5.45元/股—26.21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林文龙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林文龙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林文龙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文龙先生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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