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1,358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42.7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及期限: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
2、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未经工商银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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