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切实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开通资金池业务,实施资金统一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调整子公司名称及数量、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广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切实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开通资金池业务,实施资金统一管理,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事务所”)。
2、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亚太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改聘国府嘉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公司经与亚太事务所协商沟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改聘国府嘉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2024年9月末合伙人数量16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人;(2024年9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2024年9月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袁攀,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明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国府嘉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亚太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一年的审计服务工作,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亚太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亚太事务所、国府嘉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国府嘉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要求国府嘉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履行好审计机构职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审计委员会将会对其审计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池业务,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概况
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资金池服务协议,建立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作银行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为公司提供资金归集下拨、资金调剂、资金清算和内部计价等服务,同时也提供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务支持等现金管理整体服务。
鉴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开通资金池业务,计划于公司设立归集账户,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进行归集,由公司实施资金统一管理。
(二)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实际开展期限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四)资金池成员
公司及子公司均有权参与公司资金池业务,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公司及数量。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开通资金池业务,目的是以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基础,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效益最大化。
三、资金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开展资金池业务,确保资金划拨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决策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将定期跟踪业务实施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调整子公司名称及数量、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将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investor@gxwin.cn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13;投票简称:“观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所列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具体见下表)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次会议,审议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审议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7:00时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590400)送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邮政编码: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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