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信鼎通”)从2019年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后续双方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对借款进行展期。截至目前,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的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2020-065、2021-014、2021-093)。

  因美丽生态建设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红信鼎通将美丽生态建设诉至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3)京0107民初2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确认《借款协议》及系列补充协议无效,确认《保证合同》无效,判令美丽生态建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红信鼎通5,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即以5,000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4-020)。

  (二)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红信鼎通拟与美丽生态建设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如美丽生态建设能自和解协议签订起18个月内清偿,则红信鼎通减免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美丽生态建设应承担的利息。

  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8,744,143股,持股比例为8.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减免利息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17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739号11栋1605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邓艳海

  6、注册资本:4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存在的关联关系: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8.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信鼎通系公司关联法人。

  9、股权结构

  

  10、红信鼎通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

  11、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信鼎通总资产为59,984.06万元,净资产为-3,340.0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552.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红信鼎通总资产为52,903.23万元,净资产为-10,450.83万元,2024年4-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110.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二)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3、红信鼎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红信鼎通拟与美丽生态建设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如美丽生态建设能自和解协议签订起18个月内清偿,则红信鼎通减免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美丽生态建设应承担的利息。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免利息有利于缓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压力,是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5,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审议减免利息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