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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敏遐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说明:上述两表中,1.炼化产品包括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的全部产品;

  2.新材料产品含聚酯新材料、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和可降解新材料等;

  3.炼化产品、PTA的销售量含贸易量,营业收入含贸易销售收入,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的PX、醋酸和乙二醇等化工产品;

  4.炼化产品、PTA的平均售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PX、醋酸和乙二醇等产品的结算均价,含贸易均价。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注:1、煤炭含原料煤和动力煤。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8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11-39865111

  传 真:0411-39901222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6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heng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7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王治卿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财务总监:刘雪芬女士

  独立董事:邬永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7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heng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11-39865111

  邮箱:hlzq@heng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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