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31,996.19元,母公司净利润41,677,115.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9,492,901.49元,扣除2023年度分红39,990,0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180,016.7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并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拟以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04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三、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夏厦精密”)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63元,截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831,26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308,502.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600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312.7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8,448.4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因此,在项目投建完成前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的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改变的行为。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02.3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64.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前三季度对公司的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202.3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4.87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64.87万元。
3、 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针对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67.23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967.2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758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拟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精密传动结构产品项目,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或租赁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2024年8月底公司已完成夏厦新加坡有限公司和夏厦越南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后续公司将按原计划继续加快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夏建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夏建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并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拟以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04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两点半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758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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