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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鹏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依据该文件,公司收取的固定返还比例的农网还贷资金属于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将2023年前三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农网还贷资金政府补助金额为41,201,996.78元,列入经常性损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处置220KV京东方变电站剩余部分工程资产获得的处置收益,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和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获得的线路资产拆迁补偿款。

  注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移民迁建补偿、储能电站建设补贴资金以及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以及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综合保税区扶持资金。

  注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奥特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系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息。

  注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主要系收回应收账款,转回以前年度单项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回购事项完成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049号)。

  截至2024 年9月2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951,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回购的最高价为8.04元/股、最低价为6.90元/股,回购均价为7.7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6,004,657.43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4-053号)。

  (三)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及权益变动情况

  1.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3-050号),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23年9月28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长江电力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经达到计划中约定增持金额的上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毕。长江电力因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3,350,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临2024-049号)。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自2022年12月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总计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22%增加至24%。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8日和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54号和055号)。

  (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就北京麒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麒高”)拖欠货款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北京麒高向供应链公司支付未付货款本金2,060万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供应链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续因北京麒高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北京麒高执行程序并追加北京麒高唯一股东中商中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中鼎”)为被执行人。中商中鼎不服,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已被驳回,等待二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供应链公司已取得胜诉判决并收到财产保全书,法院已冻结中商中鼎持有的现金以及下属公司股权等。同时,法院已经恢复对北京麒高、中商中鼎执行程序。

  (五)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62号)。

  (六)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1,893,191,31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63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4-06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2日发出。2024年10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62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094,939.37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09,493.94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7,585,445.43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2,004,901.11元。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1,893,191,3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63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推选王一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孙佳女士连续任职时间已届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公司所有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由董事会提名,会议同意推选王一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王一平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已同步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需经其审查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推选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补选何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推选其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补选袁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孙佳女士辞职自上述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之日(即2024年10月23日)起生效。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查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三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上述第二、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一平,男,1956年出生,化学工程学士。1982-2021年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讲师、副教授、研究员、教授,1997-2002年兼任天津大学科技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17-2020年兼任天津仁爱学院能源及化工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新能源利用技术、多相传热和反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已于2021年8月退休。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4-06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2日发出。2024年10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094,939.37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09,493.94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7,585,445.43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2,004,901.11元。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1,893,191,3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63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公司按照《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4-06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

  ● 委托理财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均属于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资金安全度较高,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

  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均属于低风险金融产品,资金安全度较高,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以及董事会关于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内容,严格监督管理委托理财实施全流程,安排专岗专人负责理财产品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投资前比对筛选、投资期间管控及投资后账务处理等任务,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台账和跟踪分析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实施内部监督评价,由公司审计部定期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执行专项审计,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全过程执行情况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4-06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094,939.37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09,493.94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7,585,445.43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2,004,901.1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1,912,142,904股,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1,893,191,31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461,1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合计115,120,741.65元,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4%。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公司按照《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所有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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