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01,185.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16,083,908.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14,161,216.4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5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9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4,8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合计预计为466,415,956.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94%;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518,587,585.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8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五)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三、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5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艺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01,185.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16,083,908.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14,161,216.4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5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9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4,8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合计预计为466,415,956.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94%;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518,587,585.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87%。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华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说明:
1. 主要游戏收入及利润概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自研产品《问道》端游、《问道手游》《一念逍遥(大陆版)》,2024年1-9月上述产品的总流水1金额如下:
1总流水指的是玩家充值支付的金额,公司营业收入与总流水之间的差额主要由运营商分成、相关税费、玩家未使用道具等原因产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境内游戏业务
A 《问道》端游本年1-9月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有所增加;
B 《问道手游》本年1-9月营业收入、发行投入及利润同比均有所减少;
C 《一念逍遥(大陆版)》和《奥比岛:梦想国度》本年1-9月营业收入、发行投入及利润同比均大幅减少;
D 2023年12月上线的《超进化物语2》《皮卡堂之梦想起源》,本年1-9月相比上年同期贡献增量营业收入及利润。
(2)境外游戏业务
本年1-9月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合计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7%。本年1-9月上线了《飞吧龙骑士(境外版)》《Monster Never Cry(境外版)》《Outpost: Infinity Siege(Steam国际版)》等产品。截至本期末,境外游戏业务(考虑研发成本)整体尚未产生盈利。
2. 公司人员概况
(1)本期末员工人数1,504人,较上年末增加57人,主要系研发业务人员增加。
(2) 本年1-9月员工月平均人数约1,507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49人(增长约10.97%),其中,研发业务人员增加约116人,境外运营业务人员增加约30人。
公司员工人数同比有所增加,本年1-9月基础性薪酬等相关支出相应增加,但根据经营业绩计提的奖金同比有所减少,整体职工薪酬等相关支出同比微幅增加。
3. 投资业务概况
公司投资标的主要为游戏行业上下游企业及产业投资基金。本年1-9月投资业务产生的财务收益(含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汇率变动概况
本期末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074元,比上年年末下降1.06%。公司部分业务以美元结算,且持有较多的美元,本年1-9月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损失为621.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损失为432.82万元),上年同期汇率变动产生的收益为5,702.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3,482.69万元),本年1-9月收益同比减少6,323.86万元。
5. 经营活动现金流概况
本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主要游戏流水同比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下降9.92%;发行费用及研发分成款项等支出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13.11%。
6. 收入摊销递延概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摊销的充值及道具余额共4.74亿元,较上年年末4.41亿元增加0.34亿元,主要系:本年1-9月新上线《不朽家族》《飞吧龙骑士(境外版)》《神州千食舫》《Monster Never Cry(境外版)》《航海王:梦想指针》《最强船王(境外版)》等产品,根据道具消耗进度或付费玩家预计寿命确认相应的收入递延余额。
7. 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更好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表现,公司将汇率波动及投资业务对利润的影响予以剔除,本年1-9月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3.06%,概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列示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2)政府补助、收入摊销递延、固定资产减值情况亦对本年1-9月业绩表现数据有所影响,鉴于各期分析口径一致性考虑,上表经调整数据未剔除政府补助、收入摊销递延、固定资产减值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原因
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本年第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环比及同比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 本年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环比变动说明
(1)本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本年第二季度减少,主要系:①《问道》端游本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利润环比均有所减少;②《问道手游》本年第二季度开启8周年庆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利润较第二季度下滑;③《一念逍遥(大陆版)》本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微幅增加,但由于发行投入增加金额超过营业收入增加金额,因此整体利润环比大幅减少。
(2)本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第二季度减少,主要系:本年第三季度《问道》端游、《问道手游》等产品流水环比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环比减少。
2. 本年第三季度较上年同期同比变动说明
本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本年第三季度《问道》端游、《问道手游》及《一念逍遥(大陆版)》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均有所减少。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竑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佳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5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01,185.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16,083,908.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14,161,216.4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5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9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4,8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合计预计为466,415,956.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94%;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518,587,585.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87%。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报备文件
(一)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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