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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6月21日和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于2024 年4月9日已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

  2024年6月17日和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尚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定价原则,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64元/股调整为11.42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鉴于公司于2024 年8月16日已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

  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及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36,155.48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206,998.32元。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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