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同一控制下合并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会计准则对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7-9月,公司实现发电量171,650.89万千瓦时,同比增加8.98%;实现售电量223,944.42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00%。2024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发电量500,056.7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1.25%;实现售电量642,375.5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3.83%。
2024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785.56万元,同比减少76.75%(主要是剥离油品业务,本期无该业务收入),其中电力销售收入99,196.47万元;合并实现净利润48,290.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3.18%;实现归母净利润43,816.76万元,同比增加2,345.6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8,104.60万元,比上年同期-2,162.11万元增加10,266.71万元;每股收益0.2989元,同比增加2,350.00%;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93%。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740.39万元,同比减少80.27%(主要是剥离油品业务,本期无该业务收入),其中电力销售收入286,747.74万元;合并实现净利润55,16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8.56%;实现归母净利润44,960.50万元,同比增加1987.9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18,623.17万元,比上年同期-10,099.35万元增加28,722.51万元;每股收益0.3067元,同比增加1986.39%;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3.26%。
影响公司2024年1-9月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水电生产方面: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好,发电量大幅增加,水力发电板块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3,200.95万元,同比增加12,642.86万元。
2.电力销售方面:公司自发水电量增加,外购电量减少,外购电成本减少,以及供电量增加,供电板块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5,010.89万元,同比增加8,507.85万元。
3.火电生产方面:受煤价下行利好影响,公司火力发电板块扣非归母净利润-14,731.64万元,同比减亏3,310.27万元。
4.风电生产方面:本期广投海上风电部分机组实现并网发电,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200.37万元,上年同期无,利润同比增加。
5.其他方面:上年同期油品业务扣非归母净利润-2,276.27万元,本期无油品业务,利润同比增加。
6.非经常性损益方面:公司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损益变动,本期影响归母净利润23,529.90万元,上年同期为7,769.26万元,同比增加15,760.64万元。
(二)报告期内,王晓东、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秦敏等8名被告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142,306.91元,秦敏等其他7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详见2024年8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报告期内,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39,069.34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详见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工作,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审批,有序推进中。
(四)报告期内,公司同意投资32,321.06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平桂茶盘源风电场项目(详见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招标、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有序推进中。
(五)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40,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40,000万元(暂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平桂新能源有限公司”(详见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设立登记,广西平桂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六)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出售数量为106,790,000股(详见2024年8月28日、9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七)报告期内,因工作原因,公司监事袁春力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定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2024年8月28日、9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八)报告期内,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职工董事韦林滨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黄五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详见2024年9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九)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广西桂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关联法人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3,056.69万元(详见2024年9月7日、9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
(十)2024年2月,公司同意投资76,748.86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详见2024年2月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项目送出工程已开工,正在进行塔基开挖浇筑工作;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预计10月底开工。
(十一)2024年6月,公司同意投资141,795.28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详见2024年4月25日、6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监理招标,送出工程招标正在挂网中,正在开展微观选址等工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3,149.24元。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丹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20%)。
● 参股公司借款逾期情况: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借款利息107.26万元、本金120万元,合计227.26万元逾期未偿还。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及逾期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96万元,累计担保逾期金额为45.45万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建筑产业化公司、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正在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详见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发来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建筑产业化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4512201901100000347),建筑产业化公司累计拖欠贷款利息107.26万元,累计拖欠贷款本金120万元,合计逾期欠款227.26万元。
2019年9月,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96万元,累计担保逾期金额为45.45万元(计算方法:227.26万元*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逾期情况如下: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96万元,累计担保逾期金额为45.45万元。建筑产业化公司正在积极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协商欠款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借款逾期事宜。
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 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丹众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4年10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韦林滨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韦林滨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韦林滨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同意聘任陆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陆兵先生简历
陆兵,男,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陕西常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陆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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