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4-05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其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行北京分行将为公司的A股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94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4-050号)。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本公司与中行北京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同时中行北京分行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将为公司提供本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的融资支持。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按照《合作协议》《贷款承诺函》获取的融资额度将成为本次回购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按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并经中行北京分行批准,中行北京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拟为本公司的A股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940万元的贷款额度,主要要素包括:
借款主体: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940万元
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借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担保条件:信用
放款条件:
1.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并符合中国银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2.本笔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应符合内外规,将贷款资金汇入借款主体专用证券账户或指定的回购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协议》的签署并获得《贷款承诺函》可为本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本公司将根据资金规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来源范围内确定本次回购资金具体来源。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中行北京分行签署的《合作协议》。
2、中行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4-053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生云先生的辞任函,王生云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2024年10月24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本公司监事会对王生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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