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志龙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秉承“安全、诚信、节约、高效、创新”的企业价值观,不断壮大主业、提升发展质量,拓展多元化业务发展,巩固城市燃气区域龙头企业地位,逐步探索并实现能源产业的全国布局,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持续深入分析能源行业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立足行业、区位优势和公司规模基础,依托新疆大力发展“八大产业集群”良好契机,持续做好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4年,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情况分析,做好市场、用户经营预判,主要从以下方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一是在市场开发上,在保有老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新用户、开拓优质客户,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加快推进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尽快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切实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三是持续完善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化升级,促进公司燃气安全运营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稳步提升,为公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二、共享发展成果,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坚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超2.1亿元,2020-2023年度分红比例均超过净利润的30%,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认真贯彻新“国九条”的规定,统筹业务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综合考虑行业竞争态势、年度经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继续落实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证分红的稳定性、连续性,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优化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易懂性,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
公司长期密切关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沟通桥梁,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通过积极组织、参加投资者沟通交流会、分析调研会,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各种形式,丰富与投资者沟通渠道,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获得投资者认同,切实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
四、优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治理体系及组织架构,不断完善“三会”治理体系,强化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依法合规运作,实现治理结构优化,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
未来公司将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修订细化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内控持续改进并实施;加强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更多保障,提升独董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结合内外部审计等多种方式不断夯实公司治理根基,筑牢公司治理防线,保障投资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相关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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