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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美国PCAOB资格认证、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7)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8)2023年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9)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8.32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7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志红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韦韦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晶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09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资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期间的履职表现表示认可,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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