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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羽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羽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羽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4-025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徐涛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现场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鑫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的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证券部登记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现场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

  联系人:杨明敏、段银玉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传真:021-58566599

  邮箱:yangmingmin@shanghailm.com;duanyinyu@shanghailm.com

  邮编:201209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4-02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余国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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