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4-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十一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4-8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8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新豪 牛月皎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传 真:028-86690365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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