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1,63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小剑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现拟选举钟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并担任之前由陈小剑先生担任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永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海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2024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因产品质保费用调增2023年1-9月的 营业成本6,981,127.28元,调减销售费用6,981,127.28元。
公司负责人:程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永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永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海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48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1,63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38,932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82,698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87.20万股,预留授予21.50万股。
(3)授予价格:25.17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06人,预留授予45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相挂钩,设A为考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B为考核当期净利润实际定比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刘芬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4)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5)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9)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1,63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5日。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19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2、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9名激励对象归属321,63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4月27日
预留授予日:2023 年4月19日
(二)归属数量:321,63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 238,932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 82,698 股。
(三)归属人数:183人,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55人,预留授予部分39人。(其中有11名激励对象同时获得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四)授予价格:25.17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共计183名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同时获得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1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3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21,63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49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小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小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的规定,在补选独立董事就任前,陈小剑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陈小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小剑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钟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
钟琪先生简历
钟琪,男,198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硕、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特任副研究员。2010年7月至2018年8月,先后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展规划处战略管理岗主管、副处长;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特任副研究员、科技战略前沿研究中心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钟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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