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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9月末,上饶电厂项目1号锅炉钢架吊装至第九层,2号锅炉钢架吊装至第四层,1号主厂房A、B列施工到顶,烟囱筒壁施工至52米;滁州电厂项目1号锅炉钢架吊装至第四层,2号锅炉钢架吊装至第七层,2号冷却塔筒壁施工至第二节,烟囱外筒施工至96米;六安电厂项目1号锅炉钢架吊装至第一层,烟囱筒壁施工至6米,1号冷却塔基础浇筑完成,2号冷却塔环基开挖完成。以上对外投资项目其他工程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3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潘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潘红霞女士简历如下:

  潘红霞,女,1974年12月出生,汉族,经济学学士,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专员、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务总监,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红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姚直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姚直书先生简历如下:

  姚直书,男,1963年0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矿山建筑工程专业。曾任淮南矿业学院助教,安徽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理工大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从事矿山建筑工程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研究成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姚直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结合“十四五”前期市场环境变化和战略执行情况,同意公司对 “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纲要》。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2024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表决。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取得预期成效,公司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完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表决。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1,议案3.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4号楼1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4年11月13日下午16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4号楼1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18

  信箱:xjnyir@chinacoal.com

  联系人:轩亮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工作要求,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全力落实行动方案各项措施,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稳步提升,投资者回报不断加强,有效促进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现将半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强主业,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努力克服煤炭市场下行、开采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突出抓好安全固本、生产提质、经营提效、项目提速、改革提升、能源保供等重点工作,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1.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公司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公司安全总体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口孜东矿顺利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矿井考核验收。

  2.深化改革提增效能。公司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双百行动”改革任务,聚焦“一利五率”考核导向,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精益化管理。因地制宜推动“四新”应用,强化全过程煤质管理和成本控制,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流向,完善提质创效、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深化采购、销售、财务管理“三统一”,推进减人提效、降本增效、科技创效、考核问效,实现矿井高产高效和电厂增发满发,有力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构建标准成本管控体系,降低财务成本,压减物资成本,控制人工成本。统筹生产和供应链管理,细化正规循环作业和避峰填谷、修旧利废、平衡利库等多项硬核措施。深化业财融合,根据各矿井和采面实际统筹做好设备选型、工艺优化和合理配采,强化协同运销和市场拓展,优化销售结构和考核指标,提升产运销管理一体化水平,构建大经营格局,有效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3.转型发展稳健有力。煤电及新能源项目稳步推进,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的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30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转入商业化运营。公司所属上饶电厂、滁州电厂、六安电厂2024年上半年全部开工建设,电厂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明光市岭东和岭西合计50万千瓦风电项目、毛集实验区9万千瓦水面光伏项目取得建设指标,六安市裕安区30万千瓦风电、利辛县南部二期10万千瓦风电等项目完成所在县区支撑性文件办理。

  4.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公司以入列国有企业首批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为牵引,强化与能源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有效利用中国中煤“小内脑+大外脑”科技创新体系,2024年将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3.7%以上,全面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不断深化“双创”工作,今年以来表彰了102项公司优秀“五小”成果和知识产权项目,所属板集电厂实现国际首台套电力虚拟DCS控制系统成功投用等“五个首次”,公司水化学实验室成功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刷新两淮地区大断面煤矿巷道盾构机掘进纪录,在中国中煤首次应用地面“L型井”分段压裂抽采技术,全面实施公司数字化转型规划项目,以新质生产力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5.企业形象更加彰显。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统一安排,公司救护大队担负云南省昭通地区重特大地震、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及跨区域、跨行业救援任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售电公司实现电力交易偏差“零考核”,连续两年获评安徽电力市场最高信用评级“AAA”级。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科改行动”“双百行动”2023年度专项考核中公司“双百行动”改革整体成效被评为“优秀”等次。公司大型设备更新、能源保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在央视总台新闻、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平衡,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2024年3月,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8,581,270.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24 年6月21日实施完成。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27亿元。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动态修订权责清单,健全治理制度;持续强化“三会一层”建设,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方案,完善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制度体系,多举措促进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完善董事会秘书工作机制,系统化加强外部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加强董事会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全面梳理公司治理情况,推动治理能效不断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以及18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2024年1月至9月,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4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9次、监事会3次,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的作用,通过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同时,公司支持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

  公司将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外部环境、内部经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重视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和谐互信关系,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最大程度获得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2024年公司凭借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荣获“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2024年1月至9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媒体披露了3份定期报告、32份临时公告及其他非公告文件等共计80份公告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不断创新与投资者的沟通频率和方式,持续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线上会议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沟通。2024年1月至9月,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3场,机构投资者电话会议26场,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39次,参加券商举办的策略会26场、现场路演6场,累计开展近100余场次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投资者共计逾1157人次。公司共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上证路演中心回复投资者问题101条,回复率为100%,并发布10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同时利用投资者关系管理邮箱(xjnyir@chinacoal.com)、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等途径,积极与投资者互动沟通。

  公司经过多年的社会责任建设,逐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精益运营、绿色发展、员工关爱、安全健康、社会贡献的ESG构架,实现“蓝天、绿地、净土”的治理效果。自2012年起,公司发布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已累计发布了10份社会责任报告和2份ESG报告,并连续7年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布的“全国煤炭工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优秀企业”。2023年公司荣获首届“国新杯”“ESG金牛奖央企五十强”和“ESG金牛奖百强”荣誉称号。

  公司认真落实辖区监管局和上市公司协会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3·15 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5·15 投资者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在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等主要媒介设立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专栏,刊登与投资者保护、价值投资、教育案例、股票基本面和发展潜力等主题有关的文章。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共进退

  2024年1月至9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充分借助培训平台资源,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线上、线下的培训超过20人次,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信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针对重要事项,积极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针对重要事项,积极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公司继续完善经理层的薪酬考评体系,以创造价值作为岗位激励的首要前提,将公司发展与薪酬体系紧密联动。2024年,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结合职责和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年度薪酬,实现薪酬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将承担责任和风险相匹配,不断强化利益共担共享,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长远的发展。

  六、其他事宜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主要举措均在顺利实施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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