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齐子鑫先生、袁平东先生、任甄华先生、贾剑非女士、张勇先生、毛润先生、王唯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张必成先生、郑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必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特别强调事项
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78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01)。
2.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告知函,获悉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7,565,085股股份已办理质押,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4-007)。
3.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齐子鑫先生、张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程琴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08)。
4.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齐子鑫先生当选公司董事长,张必成先生当选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2024-01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2024-012)。
5.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显示,湖北正控医药有限公司与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已经生效。权利人湖北正控医药有限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的案款已全部划扣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本案执行终结。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法院终结执行的公告》(2024-013)。
6.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西南合成”)签署《固定资产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重庆西南合成出租租赁物包含房屋(具体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给公司,租赁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6)。
7.公司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34,615,385股股份已办理质押,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4-017)。
8.经公司自查,公司需补缴2019年度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各项税费共计1,382.02万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562.71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1,944.73万元。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2024-030)。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结合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持续督导期内的相关临时公告及日常沟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的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10.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前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37)。
11.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经审查,公司产品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045)。
1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于2024年7月实施了权益分派,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46)。
13.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等4项议案,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8)。
14.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9,799,371.2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51)。
15.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告知函,获悉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7,050,301股股份已办理质押,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4-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R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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