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路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莹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在计算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困难挑战,聚焦生产经营中心任务,采选冶精细管理提质增效,抢抓市场机遇,提升产销、购销、内外、期现“四个联动”精准性,生产经营形势稳中向好,生产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加之第二季度发行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2024年前三季度有色金属总产量27.71万吨,其中:产品锡6.42万吨、产品铜10.50万吨、产品锌10.64万吨。铟锭95吨。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要事项
1、2024年7月,锡业股份上榜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位列365名;
2、2024年7月,锡业股份“铟在云上MES平台”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字化转型场景创新典型案例”;
3、2024年7月,公司下属文山锌铟获评“云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2024年8月,公司下属铜业分公司入选2024年云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名单;
5、2024年8月,公司下属锡业分公司中心化验室通过CNAS实验室认证;
6、2024年9月,锡业股份获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投关典范奖、杰出机构沟通奖、杰出ESG价值传播奖;
7、2024年9月,公司下属锡业分公司获第七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二等奖;
8、2024年9月,公司下属文山锌铟“复杂锌精矿伴生铟高效回收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应用”科技成果被评为国际领先水平;
9、2024年10月,锡业股份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深交所A级评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董事张扬先生、吴红星先生、陈雄军先生和李德宁先生联名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9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选举李师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四条之规定,经公司董事刘路坷先生、吴红星先生、张扬先生和袁蓉丽女士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李师勇先生(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2026年2月3日)止。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绩效薪酬委员会结合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完成效果和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审议结果如下:
此外,根据考核结果,其他在公司取薪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未在本公司取薪。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报告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师勇,男,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后就职于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15年至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南锡业建设集团(地产龙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南锡业龙马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李师勇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丽桃女士、监事张宏旭先生、王金先生联名提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3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临时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议案审议通过。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报告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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