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018,84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2022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18,8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79,215.3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9月23日。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截止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公司拟变更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16,018,842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018,842元。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1,173,000,000股变更为1,156,981,15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公司高管锁定股。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16,018,842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018,842元。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1,173,000,000股变更为1,156,981,158股。
鉴于上述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扩建4条陶瓷生产线项目”“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和“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中的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因环保政策原因,项目的关键工序之一电镀工艺在项目实施地点无法落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中的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截至2024年10月22日,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296.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083.93万元(含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642.27万元及各账户银行利息),公司拟将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银行扣收手续费、结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资金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000,000股,发行价格11.3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83,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9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扩建4条陶瓷生产线项目”“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和“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中的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拟终止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中的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部分。
1、原计划投资情况
该项目拟投资94,248.1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在江门东鹏厂区内,建设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生产线。建设周期为6年。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节水型卫生洁具及五金龙头。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完成该募投项目中的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项目部分,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1,681.65万元,投资进度70.40%。
2、 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环保政策原因,项目的关键工序之一电镀工艺在项目实施地点无法落地,因此,不再使用募投资金用于该项目中的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部分。
为了科学地调整经营发展计划,合理运用项目资金,公司拟终止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中的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或终止,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083.93万元(含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642.27万元及各账户银行利息,最终转出金额以银行扣收手续费、结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 提案1.00、2.00、3.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提案1.00、2.00、3.00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1,031,994.67元为与产线拆迁相关的员工补偿款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市场尚待止跌回稳,建陶行业需求减弱,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亿元。面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推动结构优化、拓展增量、精益运营、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实现了第三季度业绩逐月环比增长。
前三季度,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力,推动主力系列产品聚焦,Top10收入占比上升3.5个百分点。持续优化全价值链效率,瓷砖单位制造成本下降6.0%,公司毛利率31.23% 基本保持稳定。应收和费用得到有效管控,应收款项下降10.98%,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下降12.70%。工程转型升级,城投城建、设计院等专业细分工程业绩增长11.47%。公司资产状况稳健,向金融机构借款等有息负债较少,货币资金余额和资产负债率保持较好水平。
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3,43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04,0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18日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6.7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授予2,340.00万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建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春甫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建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春甫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建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春甫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邵钰、邹戈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变更2021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018,84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将2021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16,018,84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018,84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173,000,000股变更为1,156,981,158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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