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 《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1.71%,是由于偿还银行借款、回购股份及分配股利所致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0.34%,是由于本期收到商业票据增多所致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03.02%,是由于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4.84%,是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82.62%,是由于投资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所致6、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减少44.08%,是由于本期计提折旧所致7、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146.16%,是由于资本化项目投资增加所致8、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74.02%,是由于偿还银行借款所致9、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81.17%,是由于已背书未到期无法终止确认的汇票增加所致10、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63.88%,是由于支付租赁款所致11、库存股较期初增加84.33%,是由于企业回购股份所致12、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81.77%,是由于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13、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200.05%,是由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所致1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101.81%,是由于应收款及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变动所致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35.71%,是由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变动所致1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151.18%,是由于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是由于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到期减少所致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是由于公司减少银行贷款及回购股份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9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3%。
(三)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海盐”)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增资完成后,良信海盐注册资本由13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5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证书,获奖项目名称为:电流零点主动调控的电弧开断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自愿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3、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进展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950,300股,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8,618,800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10,331,500股。两种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23元/股,最低价为5.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737,296.0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4、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思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秋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垚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任思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秋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垚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9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9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于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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