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通过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若同时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淼;
联系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5.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81;
2. 投票简称:视觉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5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8亿元,同比增长5.87%;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9.31万元,同比下降33.33%,主要系上年同期进一步控股收购光厂创意产生投资收益所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33.48万元,同比增长6.16%;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2.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4.21万元,同比下降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0.43万元,同比下降1.89%;
以下为其他发生重大变动的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894.31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支付保证金所致;
2.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016.04万元,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145.85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项目款增加所致;
4.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206.6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保证金所致;
5.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122.36万元,主要系新增金融机构短期借款所致;
6.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180.72万元,主要系1年内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 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2,371.34万元,主要系汇率变动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综合影响所致;
利润表项目:
1.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512.99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进一步控股收购光厂创意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2.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4.09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业绩补偿款所致;
3.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6.46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同比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1亿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赎回结构性存款规模同比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56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业绩补偿尾款及收购光厂创意产生现金等价物净流入所致;
3. 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9亿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结构性存款及股权投资规模同比增长所致;
4. 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光厂创意收购款所致;
5. 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1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所致;
6. 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81.50万元,主要系本期借入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同比增长所致;
7. 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219.65万元,主要系外存内贷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8. 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931.56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9. 报告期内,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60.65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保证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 323.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7.97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视觉中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公司将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披露锁定期届满相关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4.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4,691,151.36元。2024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5.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9月18日,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82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成交总金额为41,764,0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6.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5,596,629.09元。2024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7.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廖道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股东吴玉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2,9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8.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由于辽宁文创基金退出期届满但尚有未退出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辽宁文创基金延期;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华盖安鹭基金尚在基金退出期内,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春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春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5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00,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51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修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及审议情况
(一)本次修改的原因
公司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方便各持有人的操作手续,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部分修改,并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1、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2、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内容与上述修订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修改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经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条款修改已履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规定的必要审批程序,修订内容符合前述规定,相关条款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法律意见书;
4、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5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本次修改的原因
公司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方便各持有人的操作手续,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部分修改,并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②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内容与上述修订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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