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德生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统计口径原因,公司将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信息披露费1,150,943.52元计入了发行费用,现已将该笔费用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至“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从2,110.84万元调增至2,225.9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从21,386.25万元调增至21,501.34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注2:(1) 根据2020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结构调整,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购置现有房产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场地;三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从 22,676.00 万元调整为45,065.77 万元,首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以下变更:① 使用原“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调出募集资金11,053.83万元中的2,273.50万元,用于“数字化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居民服务一卡通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② 变更“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数字化创新中心及大数据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③ 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19,223.83万元,尚未使用项目资金3,637.2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2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传统业务市场需求缩减,“一卡通及AIOT应用”收入同比下降,经营业绩短期承压;同时,公司深耕数字化民生服务,从传统的To G、To B 转向 To C运营服务,战略级业务投入费用增加,给利润带来了压力,预计转化为经营业绩还需要一定时间。
公司在搭建一卡通服务体系过程中已建立竞争壁垒和卡位优势,社保卡份额常年居于市场领先地位;且“人社运营及大数据服务”前三季度收入同比保持增速,在就业形势压力剧增的情况下,公司坚定战略业务转型,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保持增长趋势。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将持续聚焦“保现金流”“保利润”,保持公司经营良性发展。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1)货币资金对比期初减少38,167.07万元,下降72.74%,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在建工程款项增加、支付回购股份款项增加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对比期初增加18,349.59万元,增长10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3)应收票据对比期初减少337.36万元,下降56.8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4)预付款项对比期初增加1,005.31万元,增长210.82%,主要系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5)长期股权投资对比期初减少99.98万元,下降65%,主要系处置联营企业所致;(6)在建工程对比期初增加4,154.83万元,增长110.35%,主要系德生科技总部大楼建设投入增加所致;(7)其他非流动资产对比期初增加91.5万元,增长69.88%,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8)短期借款对比期初减少1,666.79万元,下降99.94%,主要系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9)应付票据对比期初减少2,467.66万元,下降65.82%,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10)合同负债对比期初增加1,123.39万元,增长30.76%,主要系预收项目款项增加所致;(11)应付职工薪酬对比期初减少2,155.47万元,下降63.61%,主要系支付年终奖金所致;(12)应交税费对比期初减少800.45万元,下降54.58%,主要系期末未交增值税减少所致;(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对比期初增加189.64万元,增长42.0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对比期初增加558.61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长期借款所致;(15)租赁负债对比期初减少157.84万元,下降33.53%,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金额增加所致;
(16)库存股对比期初增加2,929.44万元,增长144.54%,主要系回购股份所致。
2、利润表项目(1)财务费用对比上年同期增加95.85万元,增长74.57%,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2)投资收益对比上年同期增加167.12万元,增长123.21%,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3)信用减值损失对比上年同期减少1,766.01万元,下降61.84%,主要系应收账款较同期减少,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4)资产减值损失对比上年同期减少251.74万元,下降123.17%,主要系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5)资产处置收益对比上年同期减少15.72万元,下降87.07%,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6)营业外收入对比上年同期增加21.84万元,增长261.1%,主要系本期收到诉讼理赔款增加所致;(7)营业外支出对比上年同期减少37.8万元,下降50.67%,主要系本期其他支出减少所致;(8)所得税费用对比上年同期减少207.02万元,下降97.37%,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相应当期所得税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675.69万元,增长52.75%,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0,760.47万元,下降1208.24%,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568.33万元,下降109.8%,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支出款项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虢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虢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来燕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德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德生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德生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统计口径原因,公司将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信息披露费1,150,943.52元计入了发行费用,现已将该笔费用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至“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从2,110.84万元调增至2,225.9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从21,386.25万元调增至21,501.34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注2:(1)根据2020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结构调整,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购置现有房产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场地;三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从 22,676.00 万元调整为45,065.77 万元,首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以下变更:①使用原“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调出募集资金11,053.83万元中的2,273.50万元,用于“数字化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居民服务一卡通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②变更“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数字化创新中心及大数据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③ 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截止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9,223.83万元,尚未使用项目资金3,637.2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预计能为公司减少利息费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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