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等;

  2.证券公司(或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16,060股,占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的比例为3.2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4.99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3%,回购最高价格9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9.70元/股,回购均价76.9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01.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94.9918万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发行价格46.7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57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86.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29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日常经营资金的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证券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石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石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石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

  2、联系电话:0523-80225599

  3、电子邮箱:sssw@s-sbio.com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石珊女士简历

  石珊女士,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于2024年4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信息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扩充了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的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临床需求,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以及市场的实际需求,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