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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2023年12月22日最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本公司重述以前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寿光市华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陆市韶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侯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青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李昕彦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昕彦女士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

  李昕彦女士,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于湖南花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营销支持、渠道专员;2021年11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监事。

  李昕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昕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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