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基本情况
1、融合变革深入推进,全新组织架构、组织文化为新质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与华润三九第二年的融合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业务、组织等方面的深度变革为公司带来全新发展面貌。报告期内,为深化组织重塑,支撑战略达成,推动打造价值型总部并构建以客户为导向的“4C”型组织,公司持续推进“领成计划”落地,梳理公司全新组织架构,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业务赋能、价值创造、风险防控和专业服务等核心职能作用,推动公司向高效一体化组织迈进。未来,新组织架构将坚持以新质生产力为方向,通过数据洞察和创新,推动生产制造的持续发展和供应链的不断革新,为变革时代下的合力共赢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组织文化层面,公司坚持党建引领,传承华润红色基因,积极推进党建、文化、业务融合创新工作,提升党建文化影响力,持续推动乐成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公司发展的内生力量,建设一支跟党走、跟华润走,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举办多期乐成书苑成长班、正式成立乐成文化“蒲公英”宣讲团、开展“我为乐成文化代言”活动等系列举措,构建一个持续学习和不断进步的组织,让乐成文化成为引导昆药人的精神灯塔和行动指南,为公司的新质发展提供不竭的人才动力和精神源泉。
2、昆中药品牌多维塑造、777品牌多元行动,助力核心产品实现稳健增长
公司以十年磨一“健”的战略定力,深耕银发健康赛道,持续提升产品力、品牌力。精品国药领域,昆中药坚持以“品牌文化+品类拓展+IP营销”三轮驱动,共谋发展全新篇章:文化赋能品牌,首发品牌文化宣传片《问道1381》,为昆中药1381奠定厚重的历史底色和宏大的品牌格局;品类拓宽赛道,将参苓健脾胃颗粒等经典产品从传统的补脾赛道拓展至更广阔的消化赛道,实现“参苓健脾胃+”的品类布局,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IP升级营销,联手西瓜视频《健康周刊》开展“脾胃养护指南”系列活动,切中大众“健脾”的关切和所需,加深消费者对于昆中药参苓健脾胃产品的认知,同时通过跨界合作与创意营销,实现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三七业务方面,公司携手各大连锁,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场777三七“生命之河”私享会活动以及“777 银发青年守护行动”,建立起大众对血塞通软胶囊有效成分三七总皂苷作用的充分认知。777品牌将始终贯彻“新质生产力”理念,为管理血管健康、守护生命之河贡献力量。
3、聚焦老龄健康-慢病管理,研发创新锻造发展新引擎
为实现“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战略目标,公司立足自身研发特色,围绕健康老龄化需求,重点聚焦慢病管理及老龄健康领域,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管线、积极布局银发健康产业。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秋水仙碱片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版纳药业成为国内首家该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此项获批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肌肉骨骼领域的产品管线。公司自主研发的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天然药物1类新药KYAZ01-2011-020 II期临床研究数据统计分析中。化药2.2类改良型新药 KYAH02-2020-149已进入临床研究准备阶段。同时,两个3类仿制药继续推进BE试验。产品力提升方面,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其中,工艺优化的KYAH07-2022-192项目已在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最后的核对修订。其他研发项目也在有序统筹推进,以研发创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注销进展:经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十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2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757,113,997股变更为756,975,75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全部结束。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4-033号、2024-036号、2024-042号、2024-055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部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部分管理人员聘任及工作调整,确定其薪酬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 年 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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