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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参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3605           转债简称:大参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14,0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0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参转债”,债券代码“113605”。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3.85元/股,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参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转股价格调整。“大参转债”的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656,340,654股变更为658,621,154股。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3.85元/股调整为83.71元/股。

  2、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3.71元/股调整为69.09元/股。

  3、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9日。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09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57.13元/股。

  5、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13元/股调整为47.11元/股。

  6、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由于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7.11元/股调整为46.8元/股。

  7、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1元(含税)。由于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对“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6.8元/股调整为46.49元/股。

  二、可转债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的情况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9.51元/股),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则可能触发“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触发“大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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