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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4年2月29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且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64,600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103.8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跨地域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有效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更好地推动各项业务发展,经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ingxia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 变 更 为“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本次变更的是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下属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39,429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第六号 定期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统计,截至 2024年9月30日,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387,103.24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388,514.70万千瓦时下降了0.36%;累计完成上网电量371,007.91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377,675.17万千瓦时下降了1.77%。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1、上表数据中暂不含分布式光伏数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量11,905.721万千瓦时。

  2、上表数据暂不含储能数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结算电量3,028.4173万千瓦时。)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及估算总投资

  项目名称: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39,429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风险提示

  (1)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市场、建造成本上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紧盯储能市场政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3)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本项目目前选取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公司将在未来运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对先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4)安全风险

  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公司将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5)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名称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

  一、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概述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嘉泽”),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39,429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二、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总规模为100MW/200MWh,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杨柳路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电站由30套3.45MW/6.88MWh储能子系统组成,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5.6亩,拟采用目前市场最成熟稳定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来配置储能系统。上述项目建设期约6个月。

  (二)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39,429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四)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五)项目效益估算

  根据目前广西电力市场情况,项目投运后将通过出租共享储能电站容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电网计划调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获取收益。按照目前广西相关政策进行估算,经营期内,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9.45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建的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体系建设导向以及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布局相关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业务是公司顺应国家能源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必要举措,在培育公司新的增长动能的同时,也能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建设上述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市场、建造成本上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紧盯储能市场政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三)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本项目目前选取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公司将在未来运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对先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四)安全风险

  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公司将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五)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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