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三峡集团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的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三峡集团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5,858,585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998,569,820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46.13%;其中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21,097,405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15.71%。以发行数量上限585,858,585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将不超过3,584,428,405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0.58%;其中,三峡集团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不超过1,606,955,99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2.68%。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三峡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控股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其中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 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发行不超过585,858,58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亿元。
三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将触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三峡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三峡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 是 √ 否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15,407,362,261.00元,较上年同期14,435,741,402.57元增加 971,620,858.43 元,增幅6.73%,主要原因在于水电年初起调水位较高以及来水好于上期,且火电、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增加,电力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10,902,782,639.29元,较上年同期11,370,802,242.93元减少468,019,603.64元,降幅4.12%,主要原因在于为防控风险,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发挥内部采购平台作用,收缩外部煤炭采购业务,煤炭采购聚焦内部集采业务,煤炭贸易业务成本减少。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2,461,194,619.88元,较上年同期1,717,877,663.16元增加743,316,956.72元,增幅43.27%,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年初起调水位同比增加且来水偏好,水电发电量增加,水电业务利润增加;二是主要系火电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增加,且燃煤价格低于上期,火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
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68,396,918.90元,较年初 1,624,897,762.96元增加1,143,499,155.94元,增幅70.37%,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电费回收所致。
5.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无余额,年初余额67,164,039.35元,本期公司持有的长证可转债到期兑付。
6.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2,601,013.15元,较年初31,966,502.81元减少19,365,489.66元,降幅60.58%,主要系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或背书转让所致。
7.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085,563,640.14元,较年初4,096,810,021.82元增加1,988,753,618.32元,增幅48.54%,主要系本期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余额3,248,093.57元,较年初770,791.43元增加2,477,302.14元,增幅321.40%,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158,966,117.57元,较年初3,297,447,952.73元增加2,861,518,164.84元,增幅86.78%,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前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74,479,183.19元,年初无余额,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
11.合同负债期末余额5,128,267,509.72元,较年初3,645,304,107.90元增加1,482,963,401.82元,增幅40.68%,主要系本期预收煤款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2,805,055,920.96元,较年初1,337,134,864.97元增加1,467,921,055.99元,增幅109.78%,主要系本期预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5,468,759,380.14元,较年初8,471,436,028.46元减少3,002,676,648.32元,降幅35.44%,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55,843,631.83元,较年初466,983,860.30元增加188,859,771.53元,增幅40.44%,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5.应付债券期末无余额,年初余额1,920,000,000.00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92,727,682.95元,较年初1,095,869,598.07元减少603,141,915.12元,降幅55.04%,主要系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17.库存股期末余额40,749,904.14元,较年初82,985,644.62元减少42,235,740.48元,降幅50.90%,主要系本期回购注销库存股所致。
18.专项储备期末余额129,948,079.04元,较年初59,285,840.09元增加70,662,238.95元,增幅119.19%,主要系本期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19.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141,927,707.77元,较上年同期88,311,933.47元增加 53,615,774.30 元,增幅60.71%,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致相关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20.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134,388,122.22元,较上年同期91,224,246.11元增加43,163,876.11元,增幅47.32%,主要系本期收到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8,839.18元,较上年同期277,802.80元减少286,641.98元,降幅103.18%,主要系长证可转债本期价值波动较小及到期兑付所致。
22.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3,686,638.92元,较上年同期41,879,272.56元减少28,192,633.64元,降幅67.32%,主要系本期收到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3.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8,958,064.13元,较上年同期17,879,213.53元减少8,921,149.40元,降幅49.90%,主要系本期社会责任项目进度较缓致对外捐赠支出减少。
24.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638,889,058.49元,较上年同期313,969,012.30元增加324,920,046.19元,增幅103.49%,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5,910,613,308.76元,较上年同期2,879,359,483.86元增加3,031,253,824.90元,增幅105.28%,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收回电费较上期增加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346,804,772.11元,较上年同期3,007,094,761.90元减少2,660,289,989.79元,降幅88.47%,主要系本期取得的融资租赁款净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董事长辞职
因工作原因,朱承军先生于2024年7月1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314,733股及其余18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的1/3即19,465,831股,共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87人,其中已退休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2.18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其余186名其他激励对象中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按照2.39元/股进行回购,首次授予的184名激励对象按照2.18元/股进行回购。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7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工作调动及2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900股,回购价格为2.09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462,9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即以股权登记日8月7日公司总股本6,500,915,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红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红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能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按照谨慎性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进行调整,不影响相关期间公司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因上述事项,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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