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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提高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和正常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的风险。

  4、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签订合约时将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外汇收支金额和衍生品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最高额度。

  3、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

  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晓金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晓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其修订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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